晶報率先報道的“深圳上演扶不扶”事件有了最新進展:警方監控視頻顯示,老人是走下車後自己跌倒的。重回工作崗位的司機馬愛平認為,真相已經大白,沒有什麼可說的了。陳金桃老太的家人對視頻內容無異議,但堅持認為只有車內監控視頻才能證明事件的全過程。
   晶報記者 王子鍵/文 劉鋼/圖
   當事雙方
   對視頻內容無異議
   南山區高新派出所昨天發佈的《關於3月15日一公交車司機求助警情的情況說明》稱:
   2014年3月15日8時26分,南山區高新派出所接馬先生報警稱:在南山區深南大道科苑立交北公交站有一名老太太下公交車時摔倒,請求民警協助。高新所接報後迅速出警,找到報警人與受傷老人。隨後120救護車也到現場,報警人陪同受傷老人一同到南山醫院進行檢查。
   15日18時,報警人馬先生到高新所求助,希望公安機關為其處理與老人間糾紛。接報後,高新所多方調查:16日10時找到警情發生時站台候車群眾宦某瞭解情況,製作詢問筆錄;17日15時,高新所民警到南山醫院向受傷老人瞭解情況,製作詢問筆錄;17日18時,調取現場監控視頻;17日20時,高新所召集糾紛雙方到派出所,播放現場監控視頻,雙方均表示對視頻內容無異議。
   因此事屬普通民事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範圍,已告知雙方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到法院進行民事訴訟。
   老太走向站台時摔倒
   在這段20多秒的視頻中可以看到,當時公交車平穩馱謖咎ê螅畔認鋁肆轎懷絲停狹艘晃懷絲汀U饈保詈笠幻魯黨絲停簿褪搶咸陸鶥掖庸懷瞪獻吡訟呂矗⑶乙丫盤ぴ諏寺礪飛稀K緩笙蜃毆徽咎ㄗ吡巳劍諶接醫盼床任齲婕詞ブ匭模緩笊磣酉蚝蠓降詰厴希先順⑹宰約浩鶘砹醬撾垂�
   視頻顯示,當時公交車並沒有任何移動的痕跡,公交車門也是敞開的狀態,事發時公交站臺上有人,公交車上也有乘客。
   晶報的官方微博昨晚已發佈了這一視頻,在微博中搜索“深圳上演扶不扶”可見。
   司機希望
   要回1900多元墊付款
   前天晚上,司機馬愛平和乘客陳金桃的家人在公安部門的協調下再度會面,而此次會面的原因,正是“扶不扶”事件的視頻錄像。錄像很清晰,是公交車站正前方科苑路與科興路交界出的監控探頭拍攝的,沒有任何阻擋。“現在真相已經大白了,我覺得已經沒有什麼可說的了。”昨天,已經重回工作崗位值班的馬愛平對記者說。
   馬愛平說,這幾天的苦悶已經一掃而空。“心情非常好!其實我只是個小人物,做了一件正常的事情,沒必要老是採訪我,現在已經恢復了日常生活”。而對於事件的下一步,他笑了笑:“調解也調了,我覺得事實很清楚,但是他們家屬還不願意了結,說要上法院……”
   另外,老人家事實上是最後一個下車,跟馬愛平之前的說法不同。對此,馬愛平的解釋是,當時的註意力都集中在了老人身上,想表達的重點是車內有乘客,有目擊者。
   對於那墊付的1900多元,馬愛平表示,自己工資並不高,還因自己家中老人重病而囊中羞澀。“當時墊付真的不是因為心虧,而是沒有辦法的事,我身上只有900多,甚至另外那1000元還是刷信用卡刷的。”他還是希望這些墊付款能要回來。
   公司會給司機一些獎勵
   深圳巴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南山片區負責人李練君表示,對於事實確鑿的好人好事,公司向來都會積極鼓勵。“現在馬師傅已經復工了,我們會在接下來對馬師傅給予重點宣傳,也會給予一些獎勵,但目前細節方面還沒定。”
   李練君認為,公司今後需要在司乘人員自身保護這方面給予更多培訓,“這樣,也能避免因為幫助他人而出現這類糾紛”。
   反應
   老太兒子:
   拿到車內監控視頻,
   才能心服口服
   17日晚上,陳金桃老太的兒子練文生看到監控視頻的第一反應是“嚇了一跳”,視頻顯示陳金桃是在下車後跌倒的。
   但練文生並不認為公交車司機可以免責。“坐你公交車出事,就要找你。”練文生昨天告訴記者,現在車上監控還未出來,到底車上發生了什麼誰都不知道。
   按照陳金桃的描述,她是在下車時被車門撞到了腰。練文生說,母親的描述是完全有可能的。“被門撞了腰之後,因為衝力,我母親很可能是下車走了幾步再摔倒。”但練文生不敢下結論。
   “我母親才是當事人。我既不是司機,也不是當事人,我誰也不偏向。作為母親的兒子,我希望瞭解真相。”練文生說,現在能證明此事的只有涉事的B683路公交車內的監控視頻。“只有拿到車內監控視頻,我才能心服口服。”
   如果找不到車內視頻怎麼辦?“沒有如果,只有結果。”練文生稱,如果調不出車內的監控視頻,要公交公司承擔後果。
   “為什麼車內沒有監控錄像?”練文生說,公交車上監控視頻不完善就要改善,那麼多人乘坐公交車沒有視頻太不安全了。晶報昨天報道說,巴士集團的相關負責人介紹,涉事的車輛有實時監控車輛後門的攝像頭,可以查看乘客上下的情況,但只能現場監控查看,無法回放,也保存不了影像,這一批2012年投入使用的車輛都這樣,以前的舊車反而有錄像功能。
   不過,練文生稱,暫時未想過要起訴誰。
   “現在我很不好受,我母親也很不好受。”練文生說。
   晶報記者 周亦楣
   分析
   律師:老太理應歸還司機墊付醫葯費
   爭論了幾天的“扶不扶”事件終於真相大白,視頻顯示陳金桃老太太是下車又走了三步後摔倒的。在事情的責任清晰以後,又將涉及到哪些法律問題?記者昨天採訪了持續關註此事件的廣東君一律師事務所劉瀟虎律師。
   墊付醫葯費屬無因管理
   劉瀟虎表示,司機馬愛平主動救助乘客陳金桃併為其墊付醫葯費的行為可以視為無因管理。無因管理是一個法律名詞,是指沒有法定的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自願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
   在本事件中,從錄像中看,由於馬愛平對陳金桃的摔倒受傷並不承擔責任,所以其在法定上並沒有救助陳金桃的義務。但是馬愛平還是幫助陳金桃墊付了醫葯費,這也不是馬愛平的法定或約定義務,所以馬愛平與陳金桃之間形成了民法上的無因管理。劉律師表示,無因管理是一種法律事實,是債的發生根據之一,作為被救助人的陳金桃有義務償還該筆醫葯費。(編者註:民法上的“債”,是按指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果陳金桃拒絕返還醫葯費,那麼馬愛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救助人遇糾紛,
   會有法律援助
   對於救助人因為受到誣賴等行為而造成損失的,劉律師表示,可保留相關的證據,通過法律程序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恢複名譽、賠禮道歉和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此外,在2013年8月開始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救助人權益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上述情況也有明確的規定。如第五條規定,救助人因被救助人捏造事實,誣告陷害而發生費用的,有權依法向被救助人追償。在該《規定》的第六條中,也對被救助人捏造事實誣告的情況作出了明確規定,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劉瀟虎特別強調,該《規定》的第八條規定,救助人因救助行為與被救助人產生民事權益糾紛請求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及時提供援助。也就是說,作為救助人的司機馬愛平不用擔心自己的維權成本過高的問題。
   按現有證據,
   被救助人難勝訴
   綜合現有證據,劉律師表示,如果被救助人陳金桃老太太想通過法律程序來維權,存在一定的難度。
   “如果監控錄像顯示老太太受傷的確與司機無關,那她幾乎不可能勝訴。”劉律師告訴記者,如果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陳金桃老太太的摔倒與司機有關,如被車門夾到,或者司機停車未穩就下客,或者沒有在規定區域內停車,那麼就無法證明她的損傷與司機有關。“畢竟法律講究因果關係,講究證據!”
   劉律師說,在事實不清楚的情況下,老太太家人的擔心和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但是現有證據的確表明老太太的摔倒與司機無關,所以他建議陳老太太一方與司機協商解決此事,並退還司機墊付的醫葯費。如果違背事實起訴,則有權利濫用的嫌疑。晶報記者 陳荻
   網議
   @深圳交警:蜀黍不語……看監控視頻吧……
   @午夜月光31:從視頻中看到老太婆是自己沒有站穩摔倒的;應該追究其家人的道德責任和名譽責任……以後發生這事情不會有人同情她。好人難做,如果是我,在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才伸手救援,否則慎重伸岀援手?現在社會就這樣。
   @漫步雲端XINAN:司機大哥值得贊!榜樣!
   @alice--芬:冤枉好人,敗壞整個社會風氣!
   @李小樂樂樂樂樂:天啊,老太家人和老太,我真心不想可憐你們
   @tianyaxiaolv:這個社會,還是要強調道德建設,人人自律,每件事情都互相咬來咬去,將咬掉正義、正氣,毀掉下一代。
   @上尉BD7MTJ:希望依法追究敲詐責任,別不了了之,給其他人警戒
   @隨手公益深圳-沙井:心寒……以後誰還敢扶做人難,做好人更難……
   @快樂的永安寵物醫生:要宏揚社會正氣。
   @一檬是我:這樣的遭遇,誰攤上了都不好,睜一眼閉一眼。並非我們淡薄無愛,實在是這樣的社會太讓人心寒。
   @睡懶覺de蟲:壞人變老了
   @褶哩炮:這種情況就不了了之了嗎?既然道德不能約束,用立法約束吧
   @李小樂樂樂樂樂:老太和老太家人這種行為必須譴責,他們造成社會的負面影響太大了,這次有攝像頭,那下次要是萬一沒有攝像頭呢?扶還是不扶?
   (王子鍵 整理)  (原標題:警方公佈監控視頻:老太下車後自己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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